|
为深入推进纠治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问题这一民生实事工作,聚焦困难群众救助领域突出问题,实现救助对象应保尽保、应退尽退,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,泗洪县民政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困难群众救助方面问题线索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 一、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。 二、征集范围 1. 社会救助办理不规范问题:对已提交申请及必要材料的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受理;超范围要求提供证明材料;受理程序不规范、不履行书面告知义务、超时限办理;最低生活保障“应保未保”、特困人员“应养未养”、临时救助“应救未救”、残疾人“两项补贴”“应享未享”等未落实救助待遇问题。 2. 救助资金发放不到位问题:未按时足额发放低保、特困供养等救助资金;未按规定打卡发放。 3. 动态管理不及时问题:对低保、特困对象中已死亡、服刑、应征入伍、失踪失联等人员未及时清退,家庭经济状况明显变化后未及时调整救助金额;不符合条件的公职人员家庭违规享受低保救助。 4. 作风不严不实及腐败问题:救助经办人员、村居(社区)干部推诿扯皮、吃拿卡要、优亲厚友,存在人情保、关系保、错保、漏保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;违规代持救助对象社保卡、擅自支取救助金,以及骗取套取、挪用挤占、虚报冒领救助金等问题。 5. 困难群众救助领域其它相关问题。 三、征集方式 举报电话:0527-86280197; 受理时间:法定工作日9:00-12:00,14:00-17:30(夏季14:30-18:00); 来信及当面举报地址:泗洪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科(泗洪县体育南路18号),邮编:223900。 四、征集要求 举报线索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客观真实,不得捏造、歪曲事实,不得煽动、胁迫、诱使他人举报。问题线索中需明确被举报对象、发生时间、相关疑点信息(请一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),并请注明举报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。泗洪县民政局将严格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,对举报人身份信息、举报内容严格保密,对泄露信息、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。 泗洪县民政局 2026 年 4 月 10 日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