泗洪重度残疾人,申请,公共服务性水费减免遇阻,12345多次反馈,无实质性处置
<!----><style type="text/css">html{font-size:375%}</style><link href="https://pic.app.shfq.com/static/publish/css/style.css?v=20240712" rel="stylesheet" position="1" data-qf-origin="/static/publish/css/style.css?v=20240712"><!-- 付费贴--> <div class="preview_article "> <!----> <p> 本人为泗洪县一级重度残疾人、农村户口,长期卧床、生活完全不能自理。房屋拆迁后无自住房屋,名下无土地,无任何劳动收入,家庭生活十分困难。 《江苏省残疾人保障条例》去年经江苏省人大修订审议通过,条例第五十条、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:公共服务单位应当为残疾人提供优先服务,并减免相关服务性收费;低保补助与重度残疾人专属费用减免是两项独立民生权益,不可相互替代。2026年7月1日施行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》也规定,相关单位不得推诿、拒绝困难群众救助申请。在此向泗洪县自来水公司咨询:按照省级法规,贵公司是否有义务落实重度残疾人困难家庭公共服务收费减免政策? 近一个多月,我多次向泗洪县自来水公司申请水费减免,工作人员以暂未收到通知、已享受低保为由不予办理。我多次通过12345政务热线反映,工单仅做流转,无工作人员对接处理核心诉求,问题至今未解决。 同属公共服务单位,泗洪供电公司收到诉求后全程跟进协调,确定每年中秋、春节对我开展节日慰问;燃气公司领导主动上门核实家庭情况,我的减免诉求已妥善处理,两家单位均落实了助残惠民举措。 现恳请泗洪县大数据管理局相关领导介入督办: 1. 核查自来水公司未执行重度残疾人水费减免政策的相关问题;2. 督促12345热线整改多次反映却无实质处置工单的情况;3. 要求自来水公司依法落实水费减免,补齐往年未减免差额,纠正低保替代残疾人专属减免的解读;4. 公开水、气行业残疾人减免政策文件与落地细则。 本人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,无经济来源,水费开支加重生活负担,依法享有的政策帮扶迟迟无法落实,恳请主管部门重视群众合理诉求,保障残疾人合法民生权益。</p> <!----></div>希望有更多的爱心网友多多评论转发 现在政府的政策越来越好,感谢江苏省人大通过这个议案,让更多的重度残疾家庭,享受到公共服务性收费减免的优惠政策!! 这项政策是所有残疾人的福音 我们也不懂,你要问清楚历级残疾享受这些政策,还是有残疾证都可以享受,还有这些钱应该是财政支付的,而现在燃气,水都是私营公司,如果财务钱没到位这个也没有办法 几级残疾才可以享受,还是有残疾证都可以享受?
电费好像有,全省统一的。水煤不确定,以地方政策为准。你可以咨询残联看看,以他们给出的为准。 {:9_720:}{:9_720:}{:9_720:} 这个你向村居委会咨询一下,好像不是自己直接去自来水公司申请的吧 不太清楚
感谢风情网这个平台,感谢所有关注我们残疾人为我点赞评论的朋友
借此帖子,我想由衷感谢多年来一直关心、帮扶我的各位领导:蓝天社区张宇飞书记、城市管理局许文娟主任;泗洪县民政局前任许瑞局长、现任朱登峰局长;泗洪县卫生健康局唐献荣局长;双沟镇侯凯镇长,还有双沟镇前后两任王主任。
我是一级重度残疾人,长期卧床生活不能自理,无收入来源,生活十分困难。这么多年多亏各位领导持续给予关怀与实际照料,一次次帮我解决生活难题,这份善意我始终铭记在心。同时感谢所有热心老乡的关注与支持,也盼相关单位能够依规落实重度残疾人水费减免政策。 自来水公司是私人的,没有这个义务 统一感谢所有爱心网友的点赞与评论 泗洪县残联作为残疾人的娘家人,应当主动出面协调,督促水电气公共服务单位落实残疾人费用减免政策。 泗洪自来水公司是私人的 {:9_720:}{:9_720:}{:9_720:}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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